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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来穗子女积分入学

番禺区教育局来穗子女积分入学,3月7日就可以网上申请啦!

  备受来穗家长关注的2016年番禺区积分入学申请3月份就要开始了!为此番禺教育局整理了一系列权威版攻略给各位家长,赶紧来看看。

  申请时间:3月7日

  申请形式:网上申请

  2016年申请审核工作仍采用网上申请形式,拟于3月7日正式开通网络申请通道,具体申报细则敬请留意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门户网站(http://pylg.panyu.gov.cn)或番禺教育信息网(http://www.pyedu.cn)及有关媒体上的通知与信息发布。

  积分入学的申请流程

  步骤一:3月1日,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开通前置审核(须领取回执号);

  步骤二:3月7-25日,网上申请通道开通,申请人注册账号,填报信息(必须到就业部门审核就业年限);

  步骤三:3月7日-4月8日,网上审核。申请人随时登录网站关注审核情况;

  步骤四:4月9-11日,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有关有效证明文件,确认积分;

  步骤五:5-6月,公布学位分布情况,填报志愿学校,按积分排序分配学位。

  积分入学的小孩需满足条件

  除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外,对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来穗人员适龄子女,目前只开放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简称“起始年级”)。因此,提出积分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符合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应届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的年龄条件。

  积分入学需具备什么条件

  户籍在广州地区以外(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来穗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为其适龄子女提出申请入读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1)在番禺区居住并办理有效居(暂)住证;

  2)在广州地区就业;

  3)在广州社会保险系统缴纳社会保险;

  4)在番禺区计生部门办理了计生登记手续。

  积分申请人还需提交哪些资料

  (1)在上网填报申请信息前,申请人若有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积分要求的,可提前到学历鉴证部门、或职业资格鉴证部门提交有关资料申请前置审验;

  (2)在上网填报申请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人应当到申请地所在劳动部门进行在广州地区工作年限的审验;

  (3)在上网填报申请信息后,申请人若有义工工作时数积分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可持有关资料到团区委进行查验。

  待各部门网上审验程序结束后,将统一要求所有申请人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签名确认申请信息。每年到现场提交资料和信息确认的时间以当年公布为准。

  此外,其余信息均已实现在网上后台审验。除非有特别要求,申请人不必再到部门实地提交积分资料。

  特别注意

  由于首次申请学历认(鉴)证一般需时约30个工作日,为确保在积分审核前完成相关工作,建议从未办理学历认(鉴)证、需要前置审核的家长预留足够时间前往办理,还有请妥善保管受理回执号。

  申请学历证书核查类的流程

  申请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核查,由申请人或代办人携带材料到番禺人才学历认证代办点办理,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需核查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与证书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若之前未曾办理,可到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或番禺人才代办点申请,备齐上述第1、2点材料,属“专升本”学历,须提供专科证书和专科鉴定证明,如专科未办理认证须同时办理)。

  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时间:3月1日起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00时。本窗口受理服务将于3月25日结束。

  地点: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市桥平康路69号德胜广场四楼代理部),“积分入学职称和学历审核”专窗;

  联系电话:34626612

  注意:请保管好番禺区人才交流中心“积分入学职称和学历审核”专窗发给《学历审核受理回执》,用作网上报名时信息录入。

  申请职称(执业)资格证书核查类的流程

  办理程序

  申请职称(执业)资格证书核查,如工程师、会计师、执业药师等,由申请人或代办人携带材料到番禺区职称业务直接申报点办理,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需核查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人事档案保存的与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相对应的职称评审(认定)表或国家统一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1份(由档案管理部门在复印件各页面上出具核实意见,并由核实人签名,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在番禺区外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职称资格,提交发证机关的鉴定证明。

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时间:3月1日起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00时。本窗口受理服务将于3月25日结束。

  地点: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市桥平康路69号德胜广场四楼代理部),“积分入学职称和学历审核”专窗;

  联系电话:34626612

注意:受理部门发给《职称审核受理回执》,申请人应于3月7-25日在网上报名时进行信息录入受理回执号。

 

  申请职业资格证书核查类的流程

  办理程序

  申请职业资格证书核查,由申请人或代办人携带材料到番禺区职业技能鉴定业务直接申报点办理,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需核查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需核查的职业资格证书验证证明:

  (1)按证书发证机关区域登录以下三个对应查询网址,输入相关资料进入个人证书信息页面,直接进行网页打印。

  广州市:http://gzjn.gzlm.net/new_cjcx1.php

  广东省内:http://www.gdhrss.gov.cn/sofpro/gecs/zs/chaxun.jsp

  广东省外:http://zscx.osta.org.cn/

  (2)若上述三个网址都查询不到证书信息的,须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原发证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时间:3月1日起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本窗口受理服务将于3月25日结束。

  地点:番禺区市桥街万丰路8号一楼大堂报名处窗口。

  联系电话:84825537、84825221

  注意:材料齐全,受理部门发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受理回执》,申请人应于3月7-25日在网上报名时进行信息录入受理回执号。

  申请就业年限核验类的流程

  参加积分监护人请于3月7-25日期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在“番禺区来穗人员子女申请入学审核系统”注册填报报名信息后,持以下材料到各申请地(镇/街)劳动部门进行就业情况审核。就业年限审核结果将直接上传“积分申请入学网上审核系统”,作为积分依据,请申请人自行登录查看。审核应提交材料: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社保个人参保证明、营业执照等证明在番禺区就业年限的材料(包括考勤) 

  申请义工志愿者服务时数核查类的流程

  请参加积分监护人在“番禺区积分申请入学网上审核系统”注册填报报名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到团区委进行义工服务时数审核:

  所需提供材料:

  1.积分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积分监护人义工证原件、复印件1份;

  3.积分监护人义工服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1份;

  4.其他相关资料证明。

  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审核时间:3月7-25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审核地点:番禺区行政办公中心主楼东213室团区委志愿者部(需电话预约)。

  预约电话:84636502

  审核材料齐全、无误,团区委出具志愿时数积分证明,以作积分依据。申请人有效志愿时数,将直接上传“积分申请入学网上审核系统”,请申请人自行登录系统查看。

  可以挑选1-4个志愿学校

  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申请人,可按照在番禺区居住或工作所在的镇、街(简称居住地、工作地),任选其一作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区域。我区“积分入学申请”工作在公示积分审核结果后,将公布全区当年可提供起始年级学位的公办学校名单及学位数,供申请人填报志愿。

  申请人选定申请入学地后,可在该辖区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报1-4个志愿学校。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番禺区2016年来穗人员子女积分项目及标准一览表.

  一、积分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表所列项目参加积分。积分监护人配偶同为非广州市户籍,且同在番禺区居住、就业的,可同时参加除“计划生育”和“住房保障”外其他项目的积分,积分结果可累积计算至最高分封顶。

  二、各积分项目由积分审核系统统一完成审核、积分、排序。资料提交逐步过渡到使用民生卡进行。

  序号项目条件和标准积分 提交申请(原件及复印件)

  1 计划生育(最高得分40分)

  (1)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5分 网上填报信息,审核系统核实。

  (4)、(5)项不得同时得分。

  (2)按要求在计生部门登记婚育信息,纳入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5分(3)符合计生政策,无政策外生育30分(4)监护人有超生行为,但入学申请人为政策内生育15分(5)入学申请人为政策外生育,已缴纳完毕社会抚养费15分

2 居住年限(最高得分35分)

  (1)在番禺区居住并持有效居(暂)住证2分 网上填报信息,审核系统核实。

  (2)、(3)项不可同时得分(2)截至申请日居(暂)住证连续办理满5年,28分;超出按0.35分/月加分最高33分(3)居(暂)住证累计办理月份,每月0.35分最高33分

3 就业(最高得分25分)

  (1)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有就业登记证明、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每月得0.4分,不满一个月不得计分)最高25分网上填报信息后,必须到人社劳动部门审验资料核实(详见指南)。

(2)(个体户/企业)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每月0.4分)

4 参加社保(最高得分30分)

  (1)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每月0.1分)最高6分 网上填报信息,审核系统核实。

  (本项目只对积分监护人在广州社保系统缴纳社保的部分积分)

  (2)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每月0.1分)最高6分(3)失业保险(每月0.1分)最高6分(4)工伤保险(每月0.1分)最高6分(5)生育保险(每月0.1分)最高6分 1-4项为必备积分项,其中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在番禺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住证满五年、在广州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为第一批优先批次积分。

  5-8项为可选积分项:

 

 

 

5 技能职称(最高得分25分)

  (1)副高级以上职称、执业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25分 须提前到人才交流中心、职业技能鉴证部门提交材料,领取前置受理回执号。详见办事指南。

  (“学历”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

  (本项目只取最高分)

  (2)博士25分(3)硕士并具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25分(4)硕士23分(5)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23分(6)大学本科20分(7)大专或高职学历,并具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20分(8)大专或高职15分(9)技师职业资格、中级职称15分(10)高级工职业资格、初级职称13分

6 纳税情况(最高得分20分)

  近5年(2011年1月-2015年12月)内,缴纳个人所得税额每千元1分;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其企业或工商户缴纳各税累计每5万元1分。期间有偷逃欠税行为的,本项目不予计分。 最高20分

  网上填报信息,审核系统核实。

 

 

7 住房保障(最高得分25分)

(1)在番禺区合法租住,提供经流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借用)合同,且在租赁地所在镇(街)申请入读的,5分。其租赁房经查实属违章建设的,不予计分。 最高25分

 网上填报信息,审核系统核实。(1)+(2)项与(3)项不得同时得分。

(2)在番禺区合法租住“安全星级出租屋”,经流管部门核定每9分折算为本积分申请1分。折算到20分为最高得分。

(3)在番禺自有产权房, 25分。若其产权房经查实属违章建设的,不予计分。

8 加分奖励(最高得分50分)

(1)入学申请人(小孩)是少数民族的。最高10分户口证明

(2)参加番禺区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10分申报后到团区委查验(详见指南)

(3)最近5年内,在番禺服务期间获得镇(街)政府(办事处)表彰的加5分/人.次。最高10分 获奖证书或表彰单位证明(获奖种类由各部门指定)

(4)最近5年内,在番禺服务期间获得区级政府、部门或以上表彰的加10分/人.次。最高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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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