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
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从事营养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公共营养师二级(技师)--申报条件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公共营养师的相关专业是指:药学、药物分析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 药物制剂技术、 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应用化工技术(制药)、制药技术 、食品药品管理类 、 中医学、医疗美容技术、制药工程、药物制剂、卫生检验、放射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制药)、生物科学、中药学、护理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食品科学工程、食品生物工程、食品检测、中西医结合、生物工程、体育教育、生物化工。
1271 °
2016年08月18日